一、申請條件
1.注冊資金、經營場所和倉儲設施符合有關規定;
2.有相關酒類的經銷權;
3.有健全的企業管理制度;
4.有熟悉酒類知識的專業人員。
二、申請材料
1.《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驗原件);
2.《食品流通許可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3.倉儲場所的租賃合同及消防部門的許可意見(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4.有效期一年以上的相關酒類經銷授權書或合同、協議(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5.至申請之日前半年內國家法定檢驗機構簽發的酒類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國產酒)或衛生檢疫合格報告(進口酒)(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6.酒類生產企業營業執照、酒類生產許可證或供貨方的營業執照、酒類批發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三、申辦程序
1.申請人到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酒類專賣管理辦公室)遞交申請材料
2.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酒類專賣管理辦公室)審批
3.申請人領取《酒類批發許可證》 |